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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5-24 20:54 fatfaye
14歲女遭撿屍 4P性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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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一名十四歲少女,兩年前被邀約至KTV唱歌飲酒,席間卻遭同行友人灌酒,少女因不服輸喝到爛醉昏睡,被帶回一處套房後,先遭一男性侵,再遭另三名男子玩4P集體性侵,少女醒來發現下體刺痛才知受害。花蓮地院日前審理終結,將性侵三男各判處徒刑五年十個月。專家建議女性最好結伴同行,見狀況不對一定要藉口離開。

檢警調查,被害少女前年五月間受游姓友人邀約至KTV飲酒唱歌,少女在包廂內先遭言語相激勸酒,更被現場九男輪流灌酒,一口氣喝下六罐啤酒以及一百毫升的威士忌,少女不勝酒力醉倒,男子盧柏翰(十八歲)起色心,提議將少女載至花蓮市中山路一段一間三樓套房。

洗下體湮滅證據
九男二女將被害少女帶到套房後,其中四人先行離去,只留下少女和七名男子,其中當時為現役軍人的趙常宏(十八歲)按捺不住,將少女抬至房內性侵,其他人則在客廳打麻將,趙男性侵完後,盧男便和男子徐敬傑(十八歲)及一名黃姓少年(十六歲)進入房內,集體性侵少女,完事後盧嫌還交代在外打麻將的兩名同夥,將少女帶至浴室沖洗下體湮滅證據。

3狼判5年10月
被害少女昏睡十幾小時醒來後,因下體疼痛驚覺遭性侵,但少女因身心受創逃家,家屬報案協尋,兩天後找到少女,並帶至醫院驗傷,驗出少女處女膜破裂且有多處撕裂傷。
檢警根據少女供述被性侵時,昏睡中隱約看見一男子左胸口有龍刺青,經調閱監視器畫面查出參與犯案的七男訊問,七人為躲避追查還串證否認性侵,行徑惡劣。
全案經花蓮地檢署偵查起訴後,涉案的黃姓等三名少年遭裁定收容並供出案情,坦承參與性侵,並揪出共犯。花蓮地院日前審理終結,將被告盧柏翰、趙常宏、徐敬傑三人,依妨害性自主共同乘機性交罪,各處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,三少年由少年法庭審理中。

飲酒要結伴同行
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美薰建議,女性若出席飲酒場合,最好結伴同行,並約定好一定有一個人要保持清醒,並建議若自己不想喝或發現不勝酒力,一定要堅持不能再喝,她也提醒女性若發覺陌生人太多,或是環境有危險,可以用上廁所、身體不舒服等藉口離開,或是請朋友將自己接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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