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廟祝周家豪不滿女友提分手,將女友及其女兒分別囚禁在釘滿鐵釘的木箱內,阻止被害人拍打求教。
台灣新北市石門區五路財神廟前廟祝周家豪,兩年前不滿女友提分手,竟將女友及其十二歲女兒分別囚禁在兩個木箱,藏在廟內供桌下七十四天,並多次猥褻、性侵母女,高院昨依加重強制性交、私行拘禁等罪,判周男十四年半重刑。
判決指出,二○○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傍晚,周家豪(三十三歲)先拐騙女友的女兒到廟裡,脫光女童衣服猥褻後,將她塞進長一百三十二公分、寬九十七公分、高九十公分的木箱內,三天後再藉口協助找人,將女友帶回廟裡拘禁性侵。
高院認定周男手惡性重大,昨重判他十四年半徒刑。周男卻反控承辦該案的警員邵胤銜未出示搜索票即強行進入他住處,涉嫌妨害自由,但基隆地檢署認定是周父開門讓警方入內蒐證,[節錄...]
來源:蘋果日報網站